针对房屋征迁,富阳拟建立两个名录库申
根据《富阳区房屋征迁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建立富阳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征迁动迁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截止时间:年8月31日17:30前(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备案申请资料提交地点:富阳区春秋南路62号二区室(杭州市富阳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备案申请需提交资料:
1.注册地在杭州市富阳区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富阳区范围内有固定及符合规模的办公地点相关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简介及关于廉洁从业、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
4.动迁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含财务、后勤、动迁服务等人员,其中动迁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0人),以及动迁服务人员在主管部门接受过征迁业务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明(首次备案,主管部门将组织房屋征迁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以考核合格证明为准);
5.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动迁服务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
四、备案名录库确定
备案申请结束后,本单位将组织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公布名录库,名录库确定后,未纳入名录库的动迁服务机构不得在富阳区范围内从事动迁服务工作。
联系人:杨昕
联系
特此通知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8月15日
关于开展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征迁房地产评估服务机构名录库备案的通知根据《富阳区房屋征迁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建立富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屋征迁房地产评估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截止时间:年8月31日17:30前(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备案申请资料提交地点:富阳区春秋南路62号二区室(杭州市
富阳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备案申请需提交资料:
1.注册地在杭州市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富阳区范围内有固定及符合规模的办公地点相关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在本公司的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名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简介及关于廉洁从业、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
6.房地产评估服务机构人员名单(含财务、后勤、评估服务等人员),以及评估服务人员在主管部门接受过征迁业务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明(首次备案,主管部门将组织房屋征迁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以考核合格证明为准);
7.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注册估价师、评估服务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
四、备案名录库确定
备案申请结束后,本单位将组织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公布名录库,名录库确定后,未纳入名录库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在富阳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征迁房地产评估服务工作。
联系人:杨昕
联系
特此通知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8月15日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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