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串通投标罪,富阳6人被判刑村干部的这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
区纪委、监委牵头开展了专项检查
涉及招投标程序、现场管理、
资料台账、变更审批等方面
现已累计开展专项检查6次,抽查在建工程30个,发现问题个。其中,发现涉及非法转包行为问题线索1个,转交行业主管部门后查实非法转包行为。按照严肃追责原则,对18名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效能问责,对2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年以来,住建、交通、水电三大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开展各类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个,行政处罚33起,共计罚没款.14万元,对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在年的派驻(出)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以查处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谋取私利等问题为重点入手,上报问题线索15条、作风效能问责12人。年,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被列为派驻(出)机构重点监督检查任务之一。村级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也是区纪委、监委的聚焦点。根据全区第一次党代会“三年全覆盖”目标,—年要对全区个村(社)实施基层巡察,年已完成的个村(社)基层巡察共发现问题个,其中涉及村级工程管理问题就有个。年基层巡察第一轮21个巡察组于4月2日开始正式进驻。其间,发现问题个(其中党务问题个、村务问题83个、财务问题个、工程问题80个、作风纪律问题44个、其他问题个),初步移送问题线索31条。
今年基层巡察更加突出“未巡先改”,也就是对未巡察的村(社)预先自查自纠。第一轮基层巡察共“未巡先改”24个问题,让我们来看一看其中几个典型——
1.新登镇官塘村郑国良砖瓦厂区块土地整理项目未经“五议两公开”程序,村书记邱滨擅自签约。新登镇纪委在巡察组进驻前已自查发现该问题,并已于年4月给予邱滨党内警告处分,村委对该土地整理项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完善了相关程序。
2.上官乡大盛村
上官乡纪委通过自查,发现大盛村村级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工程台账资料的管理,巡察前就已落实专人收集、登记,专柜保管,村级档案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3.常绿镇长佳村
章家祠堂门口村道浇筑质量较差,群众反映强烈。巡察前村两委已沟通相关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修,施工单位已表态5月底前一定整修到位,目前整修施工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4.大源镇骆村村
骆村群众对徐樟线二期公路(村中道路段)拓宽改造呼声很高,巡察组进驻前,村里已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施该工程,并在进驻动员会的当天发动了党员、企业主和骆村在外知名人士捐款活动,共计捐款余万元,民房政策处理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目前已基本完成。
去年,区纪委制定了
富阳区村(社)干部
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深入整治村(社)干部违规
承揽工程、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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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村(社)干部
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
2.严禁利用职权在集体资金使用存放、资产转让处置、资源租赁出售和在建房审批、产权转让、征地拆迁安置和土地整理开发等各种政策处理过程中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3.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通过本人或特定关系人以任何形式参与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严禁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搞突击装修等违法违规活动。4.严禁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救灾、救济、社会保障等资金、实物,严禁优亲厚友挤占失地农民保险、低保帮扶等名额。5.严禁利用集体资金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烟酒、食品、土特产、有价证券以及安排或接受吃请和娱乐活动。6.严禁私设小金库和重复申报项目,套取上级扶持资金。7.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误工费等以及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8.严禁未经批准使用集体资金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或借学习考察之名进行的旅游活动。9.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10.严禁组织、参与群众集体上访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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