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干警的生财之道肖

△点击蓝色小体字,车辆交通违法面临罚款和扣分怎么办?这些年在长沙有一群"中介",号称有"门路"可以帮忙处理。尤其是驾驶证扣的分,交一笔钱就能轻松抹去。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道出了中介们口中的"门路":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工作的肖某,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收至元,七年受贿万余元。在长沙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肖某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交警违法帮助违法车辆消分、免罚款,一次收受元至元不等的好处费,连续7年受贿余万元。近日,此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年3月至年11月,肖某在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工作。其间,肖某和开汽车美容店的钟某聊天吃饭后,便做起了帮人免罚款、消分的"生意",先后次接受钟某所送财物共计万余元。起诉书指控,七年间,肖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次非法接受9名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替人免罚款免扣分七年收了余万元起诉书指控,年3月至年11月,肖某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担任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操作员期间,运用其拥有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罚款、免计分权限,及错误执法数据修改、撤销,满分办结申请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次非法收受钟某等9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共0410元。其中,年3月至年11月,钟某通过从21名交通违法代办中介处揽取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业务后,先后次送给肖某财物共计元。在肖某口中,他与钟某是因为买水结下的缘分。"年,我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担任火车站地区路面执勤民警,钟某在火车站跑摩的,经常坐在报刊亭旁边与卖报纸的人闲聊,而我去买水经常见到他,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年年初,经交警支队领导批准,肖某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被授以违法处罚模块系统的权限,拥有违法处罚免计分审核权限,违法处罚电子警察处理权限,违法处罚销号权限,违法电子警察修改权限、审核权和违法删除审核权等权限。起诉书指控,钟某在帮他人代办车辆违章处理过程中,获悉肖某拥有上述职权后,请托肖某帮忙为其代办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免罚款、免计分等处理,并承诺给予一定好处。肖某接受了钟某的请托。年3月29日,钟某办理了一张户名为钟某的农业银行卡,将银行交易短信提醒绑定为肖某的手机号码,同年4月,钟某将该银行卡送给肖某,肖某接受后将密码修改。年4月至年9月,肖某每次为钟某提供的车辆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罚款、免计分后,钟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元至元不等的标准,通过向上述银行卡转账或存现的方式,送给肖某共元。在请托肖某帮忙的人中,有一名刘姓男子是他的同事。刘某由普通劳务公司派遣,在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科处罚中心执法办公室窗口工作。刘某也请托肖某帮忙为其代办理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进行免罚款、免计分处理,年7月至年3月,刘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元至元不等的标准送给肖某现金,共计5876元。提出立功未被检方认可年9月之后,肖某职责发生调整。起诉书指控,年10月至年11月,得知肖某只能办理执法数据的修改、撤销等业务,不能再免除计分后,钟某仍从黄某等6名交通违法代办中介处揽取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处理业务,请托肖某为其提供的车辆予以帮忙。年10月至年11月,肖某每次为钟某提供的车辆办理错误执法数据的修改、撤销业务后,钟某按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至元的标准送给肖某现金共计1元。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肖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年3月至年6月,肖某担任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操作员,拥有对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免罚款处理操作权限。根据要求,除警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公务、抢救危重病人及执法部门过错造成错误记录的交通违法记录等可以依法撤销外,其余车辆依法不能免除罚款。且免罚款处理操作须经副科长及以上领导审批同意。肖某收受钟某、刘某等人好处后,滥用职权,多次违规为他们提供的车辆免除条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免除罚款元。检方认为,肖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某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减轻处罚,肖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他曾主动检举揭发曾向唐某行贿万,并举报唐某任职期间收受巨额贿赂等事实。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肖某的行为够得上立功,没有证据证实这一说法。"肖某供述的是其行贿的犯罪行为,若事实查清,不但不能构成其受贿罪的立功,还要追究行贿罪的责任。"现场争到底有没有索贿有意思的是,庭审现场发生了一幕"对峙",究竟是谁提出这些"业务",肖某和钟某两人说的完全不一样。"我调到处罚中心工作后,年钟某去办理业务,我正好在窗口交待事情。他找到我闲聊,请我吃晚饭。在了解到我的工作职责后,钟某开始连续请我吃饭。""在免罚阶段,我们约定,应该罚款元的,就给我元,应当罚款元的,就给我50元,以此类推。但实际操作中,钟某给我的好处费比约定的多一些。"肖某承认,钟某给的余万元都进了他的口袋。通过给他"好处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不需要缴纳罚款,钟某自己也可以得到好处费。"年之前是可以免罚款的,年之后只能免分了,中介只能帮忙花钱买分,钱还是要车主自己去交。"而在钟某的口中,却是另外一番说辞。"年,我到交警队见到肖某,几年没见聊了聊天,我让肖某介绍业务给我。第二天肖某来我经营的汽车美容店洗车,我们一起吃了饭。"钟某称,自己仅收取10%的费用,总共赚了多万元,从中介处收取的费用也是肖某定的。"如果是元的罚款,他让我在外面收元至元一条,给他元。元里面包括罚款和给肖某的钱,我也是这样跟中介讲的。"钟某及其代理律师认为,送给肖某的余万元,包含了委托肖某交的罚款。此外,钟某的代理人还认为,肖某存在索贿行为。对此,公诉人认为,肖某的行为不构成索贿。本案证据足以证明,钟某是主动向肖某行贿,被告人多次供述和证据足以证明,为了获得这一业务,是钟某主动找肖某,主动请肖某吃饭,主动迎合肖某。法庭上,公诉机关和被告,就是否有行贿行为存在展开辩论和调查,考虑到案情重大复杂,在历经了三个小时的庭审之后,审判长宣判暂时休庭,择期宣判。虽然是否行贿还有待调查,但肖某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这两点是毋庸置疑的,等待肖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除了肖某,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2月24日)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获悉,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原代理副大队长姚克锋被法院认定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据长沙中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现年40岁的姚克锋曾先后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副科级),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于年9月28日被调查,再于年3月4日被立案调查,年3月29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犯滥用职权、受贿罪,年9月27日被刑事拘留。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姚克锋和张某丙(另案处理)自7年起系情人关系。年至年初,姚克锋利用时任长沙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系统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伙同张某丙在全国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违法处罚系统中,对请托人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修改记录降低处罚金额,收受侯某好处费共计.万元。上述钱款均被姚克锋和张某丙用于购买房屋、商铺、渣土车、高档商品以及理财、美容消费、房屋装修等。经鉴定,年至年,姚克锋和张某丙上述违规操作的行为给造国家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93.43万元。法院还查明,年至年,姚克锋利用时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管理员的职务便利,单独接受包某、刘某的请托,为包某、刘某办理机动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的免分免罚、免分、回退等业务,分别收受包某好处费30余万元、刘某好处费6万余元。年7月4日、9月11日,长沙市岳麓区监察委员会分别扣押张某丙赃款人民币万元、姚克锋家属退缴的赃款人民币55万元。另外,年7月9日,姚克锋上交16万元到长沙市廉政账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姚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遂以被告人姚克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同时追缴受贿所得赃款.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机动车违章处理本是闭环作业,不仅有规章制度约束,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金,全流程留痕。那么,这些人是如何逃脱监管的,违规销分的黑色生意经又是如何形成的?作为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姚克锋利用技术手段隐藏了违纪违法痕迹。“他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时,他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岳麓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丰揭开了姚克锋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据介绍,姚克锋私下复制了负责处罚业务的个别工作人员登录优盾,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办事人员名称进行销分操作。若在系统中搜索这名办事人员,无法看到姚克锋改动的电子违章记录。除技术原因外,姚克锋能够长期利用系统漏洞,伙同“中间人”进行不正当交易,与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缺位不无关系。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给予了第一权限人员过高的权力,却没有及时加强对其的监管。以姚克锋为例,除了省交通厅每年的例行检查外,其他的内部监督乏力,日常的廉政教育、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发现姚克锋违纪违法的情况后,我们督促市交警支队进行摸底排查,完善系统监督机制,健全交通管理领域的监管。”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朱志军说。长沙市交警支队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账号管理,规定同一权限办事人员各掌握一部分登录密码,并不断优化办事平台。平台若发现工作账号存在时段、地点登录异常或记录重复时,会自动报警。记者梳理发现,公职人员参与驾照违规销分等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年1月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柳某在借调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车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机动车业务办理和驾驶证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元,违规处理驾驶证A证、B证扣分业务。目前,柳某已被新郑市监委给予撤职处分。“此类问题长期存在,一是制度设置存在漏洞,二是内部风险防控流于形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华君说。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徐伟强认为,扎紧制度笼子是防范交通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要完善交通违法处理的内部审核审批流转程序,实现前台窗口受理和后台的数据审核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设置数据巡查和电话回访岗位,做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来源:网络综合。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fuyangzx.com/fybk/2013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