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治富阳城区范围内僵尸车的
关于清理整治富阳城区范围内“僵尸车”的通告
目前,富阳城区存在长期停放在道路上、市场内外、居民小区的“僵尸车”(废弃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据不完全统计,富阳城区共有僵尸汽车余辆,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余辆,自行车多辆,这些车辆既挤占了有限的停车资源,又影响了居民出行,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城市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富春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城区范围内的“僵尸车”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富阳城区(富春街道22个社区)范围内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破烂不堪、无人问津的废弃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俗称“僵尸车”)。
二、整治措施:
1、请相关车主在10月8日前把停放在富春街道22个社区范围内道路上、市场内外、居民小区内、绿化带里的“僵尸车”自行处理掉。
2、对逾期未处理或无主“僵尸车”,由联合工作组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对有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处罚。属报废、拼装车辆的,由公安部门扣押,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三、对在清理“僵尸车”工作中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杭州市富阳区文明办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富阳发布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fuyangzx.com/fybk/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