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在防控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这场特殊战斗中,法律更不能缺位。1月23日,我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防控疫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将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重点打击:一、拒绝执行政府管控措施、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措施,妨害疫情防治的行为1、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政府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无特殊情况擅自逃离疫区,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2、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3、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罚。二、造谣惑众、破坏疫情防治工作秩序的行为1、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2、编造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复制、传播,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3、利用信息网络编造有关疫情的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或者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4、编造虚假的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显著轻微,不够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行为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四、妨害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防治疫情措施的行为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不够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治安卡口、检查站,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显著轻微,不够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五、拒不配合医疗机构检疫,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的行为1、在医务人员采取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时,存在殴打伤害、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依照《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影响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六、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七、制售伪劣口罩、防护用品等医用卫生材料的行为1、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2、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八、疫情防控期间“打砸抢”行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九、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行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没有一个人愿意感染疾病。一旦不幸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个人情绪定会有所波动或者低落。但这时候,更应该坚定与病魔斗争的信心,主动向疾控部门如实报告个人情况,配合医疗部门积极进行检查诊治,自觉做到与外界人员物理隔离,减少身边人受感染的机率,这才是一名有责任、有良知、有公德的守法公民,才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真正负责。但是,如果自暴自弃、拒不配合或者泯灭良知、报复社会,必将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待到恢复健康之时,也将身陷牢狱。面对疫情,没有局外人。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防控战斗中,我们希望每个公民都要认真地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配合防疫期间的各项管控措施,并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有关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绝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趁机作乱、浑水摸鱼、投机倒把、为非作歹,甚至想从中谋取暴利,危害防疫管控工作。我们更要清晰地认清每一名公民在这个特殊时期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采取财产征用、人员调集、人身活动限制以及疏散、隔离、封锁等疫情防控措施,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众志成城隔离病毒,但绝不会隔离爱;众志成城,没有我们战胜不了的困难。面对疫情和违法犯罪,人民警察永不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fuyangzx.com/fyjji/20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