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iddot15去年富阳消费投

昨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了3·15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年十大侵权(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维权热点难点,以及年的维权重点。

去年全年,区消保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件,同比增长11.86%,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网购、汽车、家装、老年人消费品和职业打假等领域。

网购投诉同比猛增.2%

成去年消费投诉热点

去年,区消保委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及“放心消费在富阳、服务都市新城区”行动工作要求,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大要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0件,其中包括场口驾考中心周边宾馆商业贿赂案,园春堂国医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案。

▲富阳去年消费投诉热点(制图俞高峰)

据统计,年富阳网购消费投诉同比增长.2%,成为全年投诉的热点。此外,与汽车相关的投诉同比增长11.3%,家庭装饰、装修消费投诉同比增长42.6%,老年人消费投诉同比增长36.3%,增长明显。

另外,职业打假人投诉近年愈演愈烈,他们往往以维权为手段、索赔为目的,对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施加压力,随着投诉量的增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随之增加,维权难点问题显现。

除了全国维权,目前全国已开通网上投诉统一平台,网址是:   “吃穿用度”吃为首,“衣食住行”食为天,食品安全在消费领域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每每有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案子,必定牵动千万人的心,社会反响强烈。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意整理了发生在富阳的几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毒包子、罂粟鸭、假里脊……,作为消费者的您是否曾经被中招!

小吃部“毒包子”案

案情简介

  宛某父子是安徽人,在大源镇经营了一家小吃部。年4月1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他们的小吃部进行检查,经检测,送检的馒头、肉包、雪菜包中铝的残留量均超过了mg/kg,而按照法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检出限仅为25mg/kg,所以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且严重超标。

  经调查,宛某父子承认,他们在明知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但为了包子卖相更好,仍在其生产的包子、馒头中使用了含硫酸铝钾的泡打粉,并予以销售,共计生产、销售含硫酸铝钾的馒头、包子余个。

  年6月,经我院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宛某父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处理结果

  被告人宛某(父)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其子宛某某(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禁止宛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扣押在案的香甜泡打粉52袋,予以没收。

法官释法

  被告人为使包子更加松软可口卖相好,在生产包子时使用禁止在发酵面制品中使用的含有硫酸铝成分的泡打粉,人体长期食用含铝“毒包子”会导致记忆力丧失,甚至增加患“老年痴呆症”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鉴于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卤味店“罂粟鸭”案

案情简介

  安徽人汪某,在洞桥镇经营卤味店。年12月23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经营的卤味店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添加了罂粟壳的卤鸭汤料及烧制的卤鸭1只。经检验,在加工卤鸭的卤鸭汤内检出吗啡成分,系属于罂粟壳的主要成分之一。

  年1月1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汪某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局富阳分局立案侦查,后汪某于年3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汪某承认自己知道罂粟壳不能放在卤鸭汤里,但是为了提鲜,还是在调制卤鸭汤时添加了罂粟壳,并用该卤鸭汤烧制卤鸭后进行销售。汪某自称就放了这一缸,共卖了三只用这个卤鸭汤卤的鸭子,获利一百六十元。

  年6月,区检察院就此案向我院提起公诉,经我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处理结果

  被告人汪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同时责令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

法官释法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罂粟壳是非食用物质。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外,公安部在《关于坚决制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中特别强调,饭店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吸引顾客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将面临处最少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本案中,鉴于被告人汪某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个体作坊“假里脊肉”案

案情简介

  年12月至年8月期间,丁某伙同“细平”(化名)在富阳城区某个体作坊里,用单冻鸡胸脯肉切片后,添加日落黄、万里香、小苏打等作料腌制后,再加工成串,以“里脊肉”的名义对外出售,共计销售金额17万余元。

  年8月份,丁某又将该制假作坊及设备、进货渠道、销售渠道等转让、移交给孙某,并将制假方法和技术教给孙某。年8月至年10月17日期间,孙某伙同“细平”在振兴路的个体作坊里,采用与丁某同样的方式,用单冻鸡胸脯肉切片后,加工成串,以“里脊肉”的名义对外出售,共计销售金额6万余元。

  年10月17日,工商部门在孙某的作坊内查获单冻大胸鸡肉七箱、未清洗的单冻大胸鸡肉二盆、腌制鸡胸脯肉一盆、肉串五百五十串等物。经检测,除浸泡在塑料袋中的单冻大胸原肉外,其余均检测出日落黄。年12月8日,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我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和孙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处理结果

  丁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孙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0元;禁止孙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法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五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实践中发生的仅仅查处到伪劣产品本身,而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查清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其中食品安全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健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几年来,尽管国家对食品安全前所未有的重视,对一些违法企业、不良商家的处理,也前所未有的严厉,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以上案例给每一位食品行业从事者和消费者都敲响了警钟,希望每一位食品行业从事者能能担起社会责任,注重食品安全,杜绝黑心牟利,创造一个让消费者放心的安全的食品市场;希望每一位消费者能提高警惕,防止健康被伤害,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让我们在享受“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源:区市场监管局富阳法院

如果你对文章有什么想法和建议,欢迎在底部留言或阅读原文发表。

赞赏

长按







































初期白癜风能治好么
中科让您告别白癜风秀健康


转载请注明:http://www.fuyangzx.com/fyly/8429.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