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培训富阳三院医务人员学习基本医疗卫
6月16日,医院举办普法培训班,邀请浙江秦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梦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帮助医务人员理解、消化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确立了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体现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核心。
吴梦丹律师从“立法进程与目的、立法结构与定位、影响与思考”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这部法律,并结合医务人员的工作实际,通过具体案例作了重点阐述。
关键词:公益性原则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强调了公益性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
对精神卫生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治疗精神障碍。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设立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加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关键词:强基层原则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体现了强基层原则。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关键词:医院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医院建立医院管理制度。国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应当制定章程,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关键词:公共场所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关键词: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关键词:公民享有医疗知情权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
医疗卫生人员泄露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在开展医学研究或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违反医学伦理规范,要承担法律责任。
吴梦丹律师在讲课过程中,还安排了互动环节,通过有奖竞猜的方式加深讲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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