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杭州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些事

钱江晚报-杭州房产

  从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将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在主城区范围内,5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原由市住保房管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停止受理。5月30日(周一)、5月31日(周二),由市国土资源局各办证窗口受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在6月1日起统一发放。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目前仍按原登记办理,但也将在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日期及相关事宜另行通告。

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这些事你必须知道

一、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流程办理。具体申请资料、表单及相关要求可前往办事窗口或登录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需要注意的是,自年6月1日起,主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可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西湖区文三路号)、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和之江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有哪些便民措施

  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在主城区共设立10个办证点。其中,市区单套房产不动产登记可在市区任一办证点打通办理。在窗口设置时,充分考虑与住保房管、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其中市民之家、平海大厦、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有三家部门同时入驻,可实现“一站式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等登记申请,可当场办结领证。

三、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原有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有无增加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地上有房屋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元/套;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办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地上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号规定,暂停收取土地权属调查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具体见下图)

五、不动产证书有哪些

  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不动产登记证明封页

六、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和办理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海大厦、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设立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1.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江干区新业路号L楼二楼,

2.平海大厦办证大厅:上城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城区秋涛路-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四楼),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城区白石巷号,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运河东路号,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号,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滨江区泰安路号,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10.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

  其中,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受理全市主城区各类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及市局委托的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详见各窗口服务指南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

七、房屋交易审核仍是市住保房管局职能

  5月30日起,房屋转让、抵押的当事人需首先到市住保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的审核,新建房屋需首先到市住保房管局办理楼盘表确认,领取《房屋交易告知单》或《楼盘表确认单》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

1、房屋交易管理核发什么凭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根据职责划分,市住保房管局停止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和各类登记证明,改为对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业务核发《房屋交易告知单》和《楼盘表确认单》,具体为:

①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抵押各类业务以及经济适用房性质调整、高层次人次住房性质调整,核发《房屋交易告知单》;

②新建房屋楼盘表建立、房屋客体变化业务,核发《楼盘表确认单》。

2、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怎样衔接?

  申请人领取房屋交易的受理单后,凭受理单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持纳税凭证及缴费凭证领取《房屋交易告知单》或《楼盘表确认单》,再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屋交易的流程图:

房屋抵押(含抵押注销)业务的流程图:

上述房屋交易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至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第一页

3、市住保房管局房屋交易办理地点有哪些

  办理地点保持不变,共7个:平海大厦、市民中心、西湖分中心、城北分中心、以及三个开发区的行政服务中心。

平海大厦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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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分中心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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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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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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