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新增一批电子警察,本月27日起启用

导语

4月27日开始,富阳城区新增的电子警察设备将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电子抓拍。涉及哪些路段和路口?快看看具体通告。↓↓↓

(网络图片)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抓拍的公告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规范交通秩序,富阳交警大队在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现经检测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信号灯通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电子抓拍,具体如下:

1.西堤路(桂花西路至秦望路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南向北通行(公交车除外);

2.达夫路(龙浦街至富春街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南向北通行;

3.花坞南路(富春街至桂花路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北向南通行;

4.北门路(桂花路至龙浦街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北向南通行;

5.幸福路(桂花路至龙浦街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北向南通行;

6.周家弄(桂花路至富春街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南向北通行;

7.邮舍弄(富春街至桂花路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北向南通行,同时在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时段(上午7时至9时、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时段禁止机动车在邮舍弄与桂花路交叉口由南向西左转弯;

8.清幽弄(回春路至西堤路段)单行线禁止机动车东向西通行;

9.城东农贸市场南门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左转穿越侧分带开口通行,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从城东农贸市场南门右转至提前右转车道通行;

10.大盘山路(原西山路)在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时段(上午7时至9时、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11.华庭路文教路信号灯路口设置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2.另外,在西堤路、达夫路、花坞南路、北门路、幸福路、周家弄、邮舍弄等单行线路段以及大桥路、金浦路、金桥北路、金平路、文教路、华庭路、恩波大道、富春街等路段已设置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以上区域的电子警察抓拍自年4月27日(周四)起正式实施,实施后将对违法车辆进行非现场处罚。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平安出行。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年4月19日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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