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关于有奖举报新
富春街道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关于
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举报之日14天内,湖北省返回人员以及出入过湖北省人员;台州温岭市、黄岩区返回人员;温州返回人员或者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目前居住在富春街道辖区内,其本人及亲属未向街道或村(小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目前街道、村(小区)已在集中点或居家管理的相关人员除外)。
二、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举报,举报--(此为24小时值班电话)。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进出具体地址、返回富阳时间。
3、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举报线索及时转交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
4、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接受匿名举报。
三、奖励措施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2、具体奖励:湖北省返回的奖励元人民币;省内台州温岭市、黄岩区、温州人员返回的奖励元;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即与确诊病人近距离范围接触)的奖励元。
本通告自年2月2日起实行,直至疫情防控结束(具体以富阳区指挥部发布信息为准)。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
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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