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连续破获两起逃逸事

驾车无意撞了护栏,本不算一件大事,只要车主及时报警,进行赔偿就能化解,可下面车主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之大吉,殊不知如此交通事故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最后只能自食苦果。

4月1日,寿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分别发现朝阳街永丰商贸城附近路段和北大街与滨阳路交叉口附近的中央护栏被碰撞,立即通知事故科,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现场只遗留少量的肇事车辆碎片,后通过查看周边视频监控,排查可疑车辆,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分别在某修理厂和某小区将肇事车辆查扣,并将违法嫌疑人弓某和问某某抓获。

3月31日22时许,弓某驾驶晋AB2**3大众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朝阳街永丰商贸城附近路段,将路中的护栏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4月1日4时50分,问某某驾驶晋AG1**F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大街与滨阳路交叉口附近,将路中的护栏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当事人弓某和问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负全部责任。除了赔偿护栏维修费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一次性记满12分并罚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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