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这些黄酒酒店餐具碰不得附清单
“樱桃桑椹与菖蒲,更买雄黄酒一壶。”这是清朝诗人李静山描写端午的诗句。一年一度的端午佳节即将来到,在富阳,老辈人都有“端午吃五黄”的习俗,这其中的一黄就是黄酒。
区市场监管局为保障老百姓餐桌上黄酒的质量安全,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黄酒专项抽查,共抽检黄酒17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82.35%。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科副科长倪美蓉表示,从此次检测结果看,富阳市场上销售的黄酒质量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不合格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
倪美蓉说,检出不合格的3个批次黄酒产品,主要是酒精度、总酸和氨基酸态氮不合格。酒精度、氨基酸态氮与总酸3项指标是黄酒的重要质量指标,是黄酒风味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和发酵过程有着密切的关系。
据了解,黄酒发酵的周期一般2—3个月,酒精度受发酵时间、温度、酒曲等因素影响;总酸与黄酒的口感有关,酸度太高或太低都会影响黄酒的口感;氨基酸态氮是判断黄酒发酵程度的特征性指标,可以衡量黄酒质量的好坏,标识产品质量等级。一般认为,酒中氨基酸态氮越高,黄酒的口感越醇厚鲜爽。
质检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分析,3个批次黄酒引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偷工减料向原酒中掺水和食用酒精,造成酒体风味成分比例下降。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季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计批次,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肉制品、黄酒、白酒、果蔬饮料、糕点面包、藕粉、酱腌菜、方便食品、醋等9类食品共计46批次,合格样品46批次。
(二)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油、调味品(酱油、食醋、酱类、调味料)、罐头、糖果制品、酒类(白酒、黄酒)、蔬菜制品(酱腌菜)、炒货坚果、食糖、糕点、豆制品以及保健食品等12类食品共计批次,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29%。
(三)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奶茶、肉制品、火锅底(汤)料、调味品(酱油、酱类)等4类食品共计32批次,合格32批次;抽检了餐饮具消毒产品67批次,合格52批次,不合格15批次,占23.39%。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19日
来源:富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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