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房产证富阳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自9月26日(周一)起,富阳区范围内逐步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注意事项帮你打听到了!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富政办[]98号)的要求,决定在我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以下简称国土富阳分局)负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承担我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继续承担房屋交易管理职责。目前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等相关工作,并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时间

  自9月26日(周一)起,富阳区范围内逐步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不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我区将有序推进相应登记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9月18日(周日)起原由区住建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国土富阳分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停止受理。9月23日(周五)至9月25日(周日)由国土富阳分局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只受理、不发证),9月26日(周一)起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自9月26日(周一)起,富阳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区住建局继续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职能。房屋交易(含买卖、赠与、抵押等)的当事人需先到区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新建房屋需先到区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办理楼盘表确认等手续,再向国土富阳分局申办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和办理事项

  除宅基地使用权继续在6个中心国土所办理登记以外,国土富阳分局共设立2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1.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号一楼,电话-;

  2.区行政服务中心新登分中心: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登城北路32号一楼,电话-;

  其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点受理全区各类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新登分中心受理辖区内个人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区住建局房屋交易办事地点维持不变:分别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新登分中心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1.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号一楼,电话-;

  2.区行政服务中心新登分中心: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登城北路32号一楼,电话-。

三、原有证书效力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收费标准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元/套;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号规定,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暂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区住建局房管处办理的房屋转让收取房屋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按《浙价费[]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执行。

五、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

  (一)查询范围

  自年9月26日起,由国土富阳分局承担富阳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需查询土地登记纸质档案资料的,请到桂花西路一号恩波大厦13楼档案室,咨询电话-。

  (二)收费政策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富阳住建、富阳国土

编辑:Er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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