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司法局招聘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在基层司法所,主要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具有杭州市富阳区户籍的人员和富阳生源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3.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等相关专业;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优先录取;
5.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8月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三楼室(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7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陆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网站(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放弃面试的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合格人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员的年收入为3.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不明事宜,请联系区司法局政工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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