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富阳区住建局银湖街道如意社区的批
富阳区住建局、银湖街道、如意社区:
我们是华庭云顶小区部分业主,今年3月,我们在业主提议发起的《关于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罢免第五届业委会的决议案》上作为附议人签了自己的名字,表示支持这份提案。3月30日下午,数十名业主在小区会所召开了附议签名人的征集过程信息发布会,向列席会议的时任第五届业委会主任叶青、如意社区委派的工作人员朱江,详细介绍了从提议发起,到回收户业主附议签名的过程。第五届业委会除叶青到会外,其余6名委员均没有到会,也始终拒绝接收这份提案。
4月初,提议人和几名业主向如意社区、银湖街道、区住建局送交了上述业主签名的全部资料,如意社区、银湖街道表示会对签名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尽快给予回复,不少附议业主也公开表示,自己接到过工作人员的来电询问签名是否属实。但是,从提交资料到你们政府部门至今,已长达近3个月时间,你们至今没有向我们公开审核结果,对是否前来指导、督促业委会或直接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未置可否。
在这期间,你们任由第五届业委会委员变本加厉违规违法、严重坑害业主利益;对业委会委员之间在光天化日之下暴力冲突不闻不问;不顾业主呼声与强烈反对,给业委会违规“改选”主任、副主任的备案开绿灯,你们不主持公道、不讲黑白,用“和稀泥”来掩盖问题,使矛盾越来越尖锐。
根据《华庭云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八条第(二)款有关临时业主大会的形式:“业委会在收到提议的30日内对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在作出召开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决定的在收到提议之日起60日内)召开会议,就提议事项征询业主意见并进行表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作提议有效。”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确定召开时间;逾期仍未召开的,由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业主召开。
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一条有关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规定,和第五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的职责表述,如果业委会拒不履行召开业主大会的,应由所在地政府机构代行职责。
现,我们要求你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你们应该承担的义务!具体的义务,就是:本届业委会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请你们依法收缴第五届业委会委员手中继续持有且依然在乱用的公章和资金管理权!在新一届业委会未产生之前,由你们来代表政府行使托管小区的义务!
小区周边方圆数十里地都知道这件事!第五届业委会就是你们胡乱组织选举出来的,你们为了自己的“政绩”,不分是非地要保住这届业委会,为了“维小稳”,却不“维大稳”!如果你们再不履行应尽的职责,那么你们不但可能面临业主的起诉,上级单位对你们的斥责,相关领导干部被党纪国法追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等你们觉得难堪的窘境。当然,你们也可以依然置之不理,等待小区再次发生惊天事故、血案人命。如果你们不在乎人民是否对你们信任,我们也没有办法。就象第五届业委会一样,即使再臭名昭著,但只要无耻就可以无敌!
华庭云顶部分业主叶青等
年6月29日
关于“部分业主”没有具名的说明:为什么除了叶青,其他“部分业主”都不留名?为了省事!打印出来,到处约邻居签名,签得再多,送得再多,对你们来说也可以视而不见,你们这样冷血无情,不会在乎业主利益,就算是我们死光你们也无所谓。多年来,你们从来不解决问题,却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所以,为了无纸化环保,我们也懒得送上门了,公开发送就算送达;更重要的,还是因为秋后算帐是你们的强项,我们又不是没受过教训,第五届业委会对业主的打击打报复实在太恐怖了。所以,为免遭不测,我们也不敢具名。反正你们讨厌叶青,叶青也不在乎你们讨厌他,就让他代表我们签名了吧!
《华庭云顶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年2月5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年5月1日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年1月1日
本届业委会已不具合法性年6月25日寻找“小崔”年6月26日
附议业主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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