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花姐飞扬跋扈这个恶势力犯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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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钱祎
大佬不一定是花臂大汉,也可能是彪悍女性;夜场不一定是温柔梦乡,也有可能暴力充斥;消费不一定要自掏腰包,也可能是霸王大餐……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审结了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花姐”,即被告人洪某为首,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为骨干成员,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强拿硬要、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富阳法院对被告人洪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花姐”恶势力是怎么形成的?
年至年间,外号“花姐”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富阳区多处多次寻衅滋事,形成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他们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心理恐惧,树立恶名,有组织地几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采用赤膊露纹身、言语威胁、酒吧占座、砸酒瓶、扔桌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招待”,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
洪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经营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损失数万元,并致多人受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恶势力团伙如何横行霸道?
暴力威胁吃“霸王餐”
年至年间,洪某等人先后多次到富阳城区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地,采用言语威胁、砸酒瓶等暴力手段,强行要求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
看场遭拒霸占舞池
年2月,洪某纠集六七人到被害人经营的酒吧,要求由其派人到酒吧“看场子”提供安保,遭到被害人拒绝。同年3、4月份,被告人洪某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通过霸占酒吧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酒吧正常的经营秩序。
敬酒不顺逼迫下跪
年8月2日,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官是怎么说的?
被告人洪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众多,且基本无固定职业,文化程度较低,贪图享受,重要成员相对固定。被告人洪某作为明显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杜某某、朱某某、尹某某、龙某、张某、李某某为骨干人员,在年至年间,被告人洪某多次纠集上述骨干成员,持续多年在富阳区范围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杜某某是洪某男友,与其联系紧密,被告人朱某某、龙某,尹某某、张某、李某某等骨干成员较为固定,经常在一起跟随被告人洪某到酒吧、娱乐会所、饭店等场所,采用滋扰客人、故意毁坏财物、赤膊露纹身等手段,以及酒吧占坐这种妨碍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而强行要求场所免费招待或消费后仅支付小额费用,扰乱这些场所的正常经营,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
△漫画来源:浙江法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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