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到富阳区环保局学习落实乡镇街道
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在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保责任制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出台了《探索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和《关于明确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意见》等文件,他们的先进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为学习富阳区先进做法,县环保局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到富阳学习。
2月9日下午在富阳区环保局召开座谈会。会上富阳区环保局蒋海龙副局长就富阳区基本情况,年环境监管、排污收费、危险废物核查、固废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接着就探索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所做的工作进行具体说明。郎晓波副局长表示从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乡镇(街道)建立镇、村、企三级环保责任清单,以“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的理念,将乡镇(街道)一级生态责任清单划分为工业环保、农业环保、交通环保、医疗环保、城镇环保,村庄整治等,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效地降低了信访投诉案件,从年多起降低到年的多起。渌渚镇作为试点乡镇之一,其镇长就本镇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做了详细的介绍。会后,县环保局与富阳区环保局就如何推行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保责任增强了乡镇(街道)做好环保工作的新动力,增设了基层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履职的新内容,开辟了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保的新渠道,凝聚了基层环保工作高效开展的新力量,形成了基层环境保护监管体制的新模式。此次学习,对我县解决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目标不明、任务不清、责任难落实、监管“最后一公里”难打通等问题提供了帮助,有助于将生态环保责任延伸至乡镇、街道等最基层政府,直至下沉到行政村、企业等最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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