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ldqu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路上骑乘人员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有效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助推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实现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博乐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持续走进辖区各团连,依托“两站两员”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在各团场,交警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对酒驾、无证、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交警围绕常见的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走进团场、小区、商铺等,通过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佩戴头盔与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以事故典型案例,分析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骑车期间接打电话、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酒驾、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要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们走进了集市点,针对集市上人流量、车流量集中的特点,以交通安全宣传、违法查处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工作方式,全面强化团连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向前来赶集的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讲解了近年来辖区因酒驾、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以此警醒广大群众及驾驶人在日常出行时要自觉摒弃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参与交通。并对集市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疏导,减少因集市人车混行导致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提高道路交通通行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夜间,交警走上街头,免费为过往电动车、三轮车粘贴反光标识。电动车、三轮车虽然前后有照明设备,但是在光线不足的环境中,亮度显然不够,而且电动车的车身位置大部分没有照明设备,侧方位来车时容易被忽视,往往会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粘贴反光标识以后,后方车辆驾驶员可以通过车灯反射的反光标识显示的车辆外观轮廓,感知车辆存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免费为电动车、三轮车粘贴反光标识行动,同时,叮嘱他们在行驶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此次行动,有效地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夜间车辆的行车安全。

博乐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将继续保持宣传教育和整治查处相结合,

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

为辖区构建文明出行、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一、安全带的重要性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驶人不仅要自己系好安全带,还要提醒车上的乘客也系好安全带,为平安出行增添一把“安全锁”。发生危险时,如果系上安全带,受伤的可能性会降低70%-80%,死亡的可能性会降低40%-50%。数万人的生命,靠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挽救。花2秒钟系好安全带,将潜在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希望广大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时刻牢记把安全带系上!

二、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驾乘人员的伤亡。而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避免危及生命。经测试,头盔可以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群众养成安全习惯。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将扣留机动车,罚款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不佩戴安全头盔处罚:罚款50元。

不系安全带处罚:罚款50元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

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编辑

冯淑瑶审核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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