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年度软件

公示

经网上核查、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现对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结论和年度软件企业核查结论(补充申报)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年10月22日至年10月28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处。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盖公章)、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寿伟帅邬韶杭

传真:-

监督投诉-

电子邮件:rjc

zjjxw.gov.cn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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