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人,多顶电动自行车头盔等
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本月起,富阳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赠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记者姜炜/摄
第一次赠送头盔活动于本月开展总计将送出头盔顶以上第一次赠送头盔活动于本月开展,由各乡镇(街道)为主体组织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平台、企业做好配合工作。综合各乡镇(街道)交通事故情况及电动车保有量情况明确赠送数量,富春街道赠送安全盔在顶以上,银湖街道、新登镇各赠送安全头盔顶以上,东洲街道、春江街道、鹿山街道、大源镇、场口镇各赠送安全头盔顶以上,其余乡镇赠送安全头盔各顶以上。第一次活动总计将送出头盔顶以上。
赠送安全头盔活动将采用多形式发放,乡镇(街道)直接自行采购赠送,通过村级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开展赠送;辖区交警中队通过街面设置卡点,结合日常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全头盔赠送;或是发动辖区内平台、企业自行采购,并组织赠送企业员工。
第二次赠送活动5月份开展5月份,富阳还将组织实施第二次赠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活动,将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教育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具体组织实施。
赠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活动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富阳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及《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生产、销售、登记等各环节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限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安全行车。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于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同时处罚款,直至拘留的行政处罚。
安全头盔,安全出行!
记者寿光晓通讯员赵灵芝
编辑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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